公司名称:贵州普力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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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的安全要求
1、保护区应有通道和出口,保证人员在30s内撤离。
2、保护区内的疏散通道和出口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贵州消防水炮 保护区内应设置健全的火灾报警器,必要时可增设闪光报警器。 保护区入口处应设置火灾声、光振动报警器和灭火剂喷洒指示灯,以及保护区内使用的相应气体灭火系统的性标志。 灭火剂喷洒指示器发出的信号应一直保持到保护区域通风,然后手动释放。
3、保护区的门应朝疏散方向开启,可自行关闭; 用于疏散的门必须从保护区打开。
4、灭火结束后,保护区域应通风 贵州消防设备 地下保护区和无窗、无固定窗扇的地面保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 排气口应位于保护区的下部,并应直接通向室外。
5、贮瓶室的门应向外打开,贮瓶室内应设置应急照明; 贮瓶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地下贮瓶室应设置机械排气装置。 排气口应位于下部,可通过排气管向外排气。
6、穿过爆炸危险场所和变配电室的管网、贵阳气体灭火套管等金属部件应进行防静电接地。
7、有人防护设施灭火的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不得大于毒性反应浓度(LOAEL浓度)。
8、保护区内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的充注压力不应大于2.5MPa。
9、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和应急操作应有警示显示和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10、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应配备空气呼吸器。